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胡文辉|曹参“勿扰狱市”另解

胡文辉 历史的擦边球 2022-05-22

曹参“勿扰狱市”另解

 

       曹参,汉开国功臣,与萧何并称“萧曹”。萧何、曹参都是刘邦的“从龙之臣”,后来论功行赏,以负责后方的萧何居第一,负责前线的曹参居第二,两人就有了矛盾。不过萧何临终前,仍推荐曹参做了相国,这才有了“萧规曹随”这个成语。

       这里要讨论的“勿扰狱市”问题,就出自曹参准备做相国时的轶事。

       据《史记·曹相国世家》:

       参之相齐,齐七十城。天下初定,悼惠王富於春秋,参尽召长老诸生,问所以安集百姓,如齐故(俗)诸儒以百数,言人人殊,参未知所定。闻胶西有盖公,善治黄老言,使人厚币请之。既见盖公,盖公为言治道贵清静而民自定,推此类具言之。参于是避正堂,舍盖公焉。其治要用黄老术,故相齐九年,齐国安集,大称贤相。

刘邦封长子刘肥为齐王,让曹参做国相辅助之,后改称丞相。齐是汉初最大的诸侯国,地位举足轻重,而曹参接受了盖公之说,“用黄老术”,“治道贵清静而民自定”。由此就有了接下来的情节:

惠帝二年,萧何卒。参闻之,告舍人趣治行:“吾将入相。”居无何,使者果召参。参去,属其后相曰:“以齐狱市为寄,慎勿扰也。”后相曰:“治无大于此者乎?”参曰:“不然。夫狱市者,所以并容也,今君扰之,奸人安所容也?吾是以先之。”(按:《汉书·萧何曹参传》袭此)

萧曹之间,虽心存芥蒂而心意相通,故汉惠帝二年(公元前193)萧何一死,曹参就知道自己会成为“中央”的新相国。离开齐国之前,他特意对继任者交代:“以齐狱市为寄,慎勿扰也。”“狱市”的事就交托给你了,千万不要整治它。继任者觉得奇怪,“治无大于此者乎?”这,是最重要的事情吗?于是曹参又作了解释:“夫狱市者,所以并容也,今君扰之,奸人安所容也?”“狱市”的存在,好就好在兼容并畜,如果你现在整治它,那些刁民就无以藏身了。——他真正的意思应是:若整治了“狱市”,刁民就没有了讨生活的手段,反而会扰乱整个社会的。这显然是“贵清静而民自定”之策的延伸,是“无为而治”在经济上的体现。

这段记录的大义是清楚的,问题在于,“狱市”具体是指什么呢?

“狱市”一辞,在早期文献中似仅见于《史记》、《汉书》此处,而其含义,古来众说纷纭,至今未有定论,主要有如下解释:一、刑狱;二、“狱”通“岳”,是齐国临淄市内的地名;三、市场;四、“狱市”是合称,“狱”指监狱,“市”指市场;五、市场管理机构。(程凌雷《汉代齐国研究》第四章,华中师范大学2011年硕士学位论文,第5557页。参《汉语大词典》“狱市”条目,汉语大词典出版社1997年缩印本,中卷第2778页)这些解释都不足以令人满意。若说“狱市”是“狱”,那么不能整治监狱,自然说不通;若说“狱市”是“市”,指正常的市场或市场管理机构,那么以“狱”冠名称之,也没道理;若说“狱市”分别指监狱、市场,则所指太泛,说了等于没说;至于读“狱”为“岳”,也缺乏真正的论据。

我以为,要合理地解释这一疑难,不能太拘泥于训诂立场,倒要首先着眼于经济立场。从上下文的语境来看,“狱市”应有具体的指涉,而且一定是跟市场有关的。对此,我的“大胆假设”是:“狱市”可能指黑市之类的非法经济行为及其场所。

我们知道,几乎任何社会都存在黑市,而大凡战争之后,物质匮乏,市场混乱,往往更容易形成普遍的黑市现象——日本在二战后的美国占领时期,即19451949年间,就存在着公开化的黑市经济,这是大家相当熟悉的(参[]约翰·W.道尔《拥抱战败: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日本》,胡博译,三联书店2006年版,第109117页;[]大野健一《从江户到平成:解密日本经济发展之路》,臧馨、臧新远译,中信出版社2006年版,第129131页)。而曹参就任汉朝相国,是在公元前193年,此时去垓下之战(公元前202)虽已九年,但平定“异姓王”的战争才结束不久,整体社会尚未安定下来,可以想象,经济上的混乱和不法必是普遍性的。《史记·平准书》开头就是这样一段:

汉兴,接秦之弊,丈夫从军旅,老弱转粮饟,作业剧而财匮,自天子不能具钧驷,而将相或乘牛车,齐民无藏盖。于是为秦钱重难用,更令民铸钱,一黄金一斤,约法省禁。而不轨逐利之民,蓄积余业以稽市物,物踊腾糶,米至石万钱,马一匹则百金。

汉朝初年的经济极为凋敝,故允许民间自由铸币,而有力者遂“蓄积余业以稽市物”——“稽”,大约指囤物居奇、倒买倒卖之类,也就是做投机生意,必定包含了黑市之类的非法经济。而我觉得,曹参所说的“狱市”,很可能即指此类“稽市物”的交易场地。

     我们且回过头来,讨论“狱”字的辞义问题。据一般训诂,其主要义项如下:一、争讼;二、诉讼案件;三、刑狱;四、监狱;五、罪,过失;六、判决书。(《汉语大字典》,四川辞书出版社、湖北辞书出版社1993年缩印本,第574页;《汉语大词典》,中卷第2778页。另参《故训汇纂》,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,第1429页)前人辩“狱市”的“狱”字,皆只注意第三、第四项的刑狱之义,而不及第四项的罪责之义。据辞书所引,《国语·郑语》“襃人襃姁有狱”,《史记·周本纪》的对应记载为“襃人有罪”,可见“狱”有“罪”之义。若取此义,则“狱市”可理解为有罪之市、不法之市,指非法的集市或交易。那么,将“狱市”解释为非法经济的现象或场所,在训诂上也完全说得通了。

       这样的话,则“勿扰狱市”从经济原理上说相当容易理解,从上下文来看也显得怡然理顺:“夫狱市者,所以并容也”,黑市当然是藏污纳垢的,“今君扰之,奸人安所容也”,你不允许黑市存在,刁民干什么呢,岂不是会做出更糟糕的事情来吗?反之,假若“狱市”是指正常的市场或市场管理机构,那么本来就不应该“扰”;而假若“狱市”是指监狱,那么又岂有不“扰”的道理呢?

       有论者指出,刘邦在公元前199年制订法律打压商人,“乃令贾人不得衣丝乘车,重租税以困辱之”(《史记·平准书》);其后陈豨兴兵反叛,“豨将皆故贾人也”(《史记·高祖本纪》),可能就跟刘邦的抑商政策有关(苏诚鉴《从“勿扰狱市”申论曹参的经济开放政策》,《管子学刊》1997年第3期)。这个推测是有理致的。那么,在此之后,曹参在齐国“用黄老术”,不干预,不折腾,就可说是对刘邦抑商政策的一个反动。具体到“勿扰狱市”,自然也属于善待商人、鼓励商业的一种举措。

       如上所论,曹参主张“勿扰狱市”,属于一种因地制宜之计。当时物资缺乏、经济低迷,允许非正规乃至不合法的经济行为存在,是有利于社会稳定的,否则水至清则无鱼,反而会损害小民的生计和社会的安定。

       曹参这种“勿扰狱市”的做法,有两个后世的事例可作参照。

北宋田况《儒林公议》卷上记载了名臣张咏的一则事迹:

       张咏守余杭,时方歉凶,饥民多犯盐禁。咏无问多少,皆笞而遣之,由是犯者益众。逻捕者群入白咏,以为乱国法,咏怡然纳之,遂留夜饮。因自行酒,谓之曰:“钱塘十万户,饥者八九,苟不以私盐自活,忽焉螽螘屯炽,以死易生,则诸君将奈何?吾止伫秋成,则绳之以法。”坐者皆服其言,至有泣下者,烛屡跋乃罢。是岁至秋,杭无盗贼,民命以济。

张咏做杭州知州时,很多饥民贩卖私盐,但对于被捕者,他只是打一顿就释放了,手下官吏认为处罚太轻,等于纵容犯罪。而张咏很懂得世故人情,就请大家喝酒,亲自敬酒并解释说:如今此间十有八九都是饥民,多是靠走私过日子,若不给他们一点活路,弄得民不聊生,一旦揭竿而起,诸位到时怎么应付呢?就靠这个法子,杭州没有人造反,安然渡过了危机。张咏宽待走私犯的做法,不就是一种“勿扰狱市”吗?黑市与走私,本就是互为关联的非法经济行为,曹参的“勿扰狱市”,理应也包括了走私在内的。

       纪晓岚因罪流放乌鲁木齐的时候,曾遇到一件事,见其《阅微草堂笔记》卷第八“如是我闻”之二:

       ……深山中盗采金者,殆数百人,捕之恐激变,听之又恐养痈,因设策断其粮道,果饥而散出。然散出之后,皆穷而为盗,巡防察缉,竟日纷纷,经理半载,始得靖。乃知天下事,但知其一,不知其二,有收目前之效而贻日后之忧者。

当地很多人在山里盗采黄金,官府怕出事,就采取断粮之法逼其逐渐散出,却没有料到,这些人在出山后无以为业,反而真的做了强盗。这个对付淘金客的做法,恰与张咏对付走私犯的做法相反,官府严于执法,却成了官逼民反,引发了更大的祸患。

       张咏之于走私犯,跟“勿扰狱市”的逻辑是不约而同的;而乌鲁木齐之于淘金客,则跟“勿扰狱市”的逻辑是背反的。张咏的“勿扰”,等于让我们知道实行曹参政策的好处;而乌鲁木齐的“扰”,又等于让我们知道不实行曹参政策的坏处。这两个事例,分别从正面和反面,帮助我们了解到“勿扰狱市”的政策效果。

       曹参的“勿扰狱市”,可说是汉初经济自由主义和放任主义的一个缩影。而到了汉武帝的时代,却是反其道而行,由于政治的铺张和军事的扩张,经济制度已全面转向“国进民退”,与“勿扰狱市”根本是南辕北辙的。

       司马迁正是生活在汉武帝时代的,而他所以记下曹参这件轶事,就显得意味深长了。

       大家知道,司马迁是认同经济自由主义的,“二十四史”中独有的《货殖列传》,可说是一部商人的集体传记,也是一曲商业和经济自由的颂歌。那么,他的这种经济观念是怎么来的呢?有论者认为:“这种自由经济思想,司马迁不仅上接孔子,亦且承袭孟子的观念。”(侯家驹《司马迁的自由经济思想》,《先秦儒家自由经济思想》附录,[]联经出版事业公司民国74年增订二版)这种看法,不能说没有理由。但我以为,更重要的,恐怕并不在于思想传统的影响,而在于经济现实的刺激。司马迁所面对的,是国家干预的时代,是经济统制主义的时代,曹参那种“贵清静而民自定”的“黄老术”,已成了过去时;可是,此时离曹参的时代也还不算太远,尤其司马迁作为一个重视口述材料的史官,不难了解汉初的经济自由政策及其风气。他之所以特重商业的作用,“述货殖则崇势利而羞贱贫”(《汉书·司马迁传》),可说是汉初经济政策及风气的一种历史回响,同时也构成了对汉武帝政策的一种间接批判。

——从这个角度来看,“勿扰狱市”之言,既代表了曹参作为历史创造者的理念,也符合司马迁作为历史记录者的理念。也就是说,司马迁将此事载入史册,可能也投射了他本人的思想认同,并不是偶然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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